【标准原文】
9.1.2 顾客满意
组织应监视顾客对其需求和期望已得到满足的程度的感受。组织应确定获取、监视和评审该信息的方法。
组织应对顾客抱怨或投诉实施改进,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顾客。
注:监视顾客感受的例子可包括顾客调查、顾客对交付产品或服务的反馈、顾客座谈、市场占有率分析、顾客赞扬、担保索赔和经销商报告。
【理解要点】
(1)顾客对其需求和期望已得到满足的程度和感受是顾客的亲身体验,通常源于顾客实际感受与其期望的差值。
(2)组织应策划获取、监视和评审该信息的方法。
(3)组织必须对顾客的抱怨或投诉实施改进,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顾客。
(4)监视顾客感受的方法包括:顾客调查、顾客对交付产品或服务的反馈、顾客座谈、市场占有率分析、顾客赞扬、担保索赔和经销商报告等。
【实施要点】
(1)组织应策划并实施监视顾客的需求和期望已得到满足的感受的“程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准注释中所列项目。
(2)组织需明确关于顾客满意程度信息的获取、监视和评审的方法、时机、责任部门、后续工作的要求等。
(3)监视顾客感受需要达到一定的覆盖率,不同的顾客可能会有不同的感受,覆盖面越大调查的数据越接近实际,并且主要顾客应全部关注。
【主要审核证据】
(1)监视顾客满意的方法。
(2)监视顾客满意的证据。
(3)分析和利用顾客满意信息。
(4)处理顾客抱怨或投诉,并通报顾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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