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原文】
8.5.4 防护
组织应在生产和服务提供期间对输出进行必要的防护,以确保符合要求。
注:防护可包括标识、处置、污染控制、静电控制、包装、储存、传输或运输以及保护。
【理解要点】
(1)组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包括组织内部运行和交付到预定地点期间对过程输出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目的是确保其符合要求。
(2)防护可包括:标识、处置、污染控制、静电控制、包装、储存或运输以及保护。
标识:主要是指对产品进行必要的防护性标识,如防火、防潮、防倒立、防静电、防磁辐射、易碎等标识,此类标识应符合相关的GJ标准。
搬运:从搬运设备、搬运方法、搬运人员等方面防止产品在搬运过程中损坏所需的措施,如使用专用贮存周转器具、专用运输和吊装工具等。
传输:当“输出”是数据和信息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数据和信息在传输过程中失窃、失密或损坏。如采取的物理的和技术性安全防护手段等。
污染控制:当“输出”是食品、钛合金制件、航空航天发动机部件时,应采取防护控制措施,防止对产品的污染。
包装:根据产品的特点和顾客要求,采取不同的包装方式防止产品损坏和失效;如电子产品使用带有防止静电、防振动等功能的专用包装箱。
贮存:使用指定的贮存场地、库房,采取合理的贮存方式,以防止产品在使用或交付前受到损坏或变质。
保护:对产品采取各种的保护措施,如防潮、防震、防锈、防照射、防静电、隔离等措施,直至定期保养维护,保证产品不丢失、不错乱、不损坏、不失效等。
包装是指“确保产品在整个流通过程中质量不受损害而采取保护措施的过程”。“注”提出军工产品包装要求标准化、系列化和集装化,所用的材料、容器、包装技术、方法及外观识别均有严格的规定。
贮存是指“对产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存放的过程”。“注”提出对军工产品贮存库房在环境、温度、湿度、清洁、通风等方面有严格的要求。贮存期是指“在规定条件下,产品能够贮存的日历持续时间”。在此时间内,产品启封使用满足规定的要求。
【实施要点】
(1)应在生产和服务提供期间,对输出进行防护。
(2)防护一般包括标识、处置、污染控制、静电控制、包装、储存、传输或运输以及保护。
【主要审核证据】
(1)在生产和服务提供期间对输出进行必要防护的证据。
(2)输出符合要求的证据。
深圳纳德凯谱企业管理咨询 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