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GJB 9001C-2017中“A”部分主要变化的内容
GJB 9001C-2017“A”部分等同采用GB/T 19001-2016,主要变化有:
①采用ISO/IEC导则 第1部分 ISO补充规定的附件SL的格式重新进行了编排;
②新版标准用“产品和服务”替代了2008版中的“产品”;
③对Z高管理者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④新版标准用“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替代了2008版中的“采购”,包括外包过程;
⑤用“成文信息”替代了“文件化的程序和记录”;
⑥新的条款4.1“理解组织及其环境”;
⑦新的条款4.2“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⑧强调“基于风险的思维”这一核心概念;
⑨新的子条款7.1.6“组织的知识”;
⑩还有一个新要求值得关注,即“改进产品和服务以满足要求并关注未来的需求和期望”;
2008版中的一些要求已被删除,去掉了“预防措施”这个术语;去掉了针对“质量手册”和“管理者代表”的具体要求。
2 GJB 9001C-2017中“B”部分主要变化的内容
和GJB 9001B-2009相比,GJB 9001C-2017“B”部分变化重点如下:
①明确提出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即“本标准适用于承担军队装备及配套产品论证、研制、生产、试验、维修和服务任务的组织,提供其他军用产品和服务的组织可参照使用”。
②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JB 9001C-2017中除引用GB/T 19000、GJB1405和GJB 451三个术语标准外,还引用了其他23个GJ军用标准。
③术语和定义变化。本标准武器装备特殊要求增加了GJB 451中所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④提出了通用了质量特性的要求。本标准要求组织“根据产品的特点”,建立并实施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等“通用质量特性”工作过程。
⑤对软件的要求更明确。本标准要求,根据承担军用软件研制任务的特点,按照GJB 8000、GJB 5000的软件工程化要求,建立并实施相应等级的软件工作过程。
⑥提出质量诚信要求。本标准要求Z高管理者建立诚信管理制度,确保组织的质量诚信。
⑦明确质量职责要求。本标准提出:Z高管理者应确定各级、各部门、各岗位质量职责,建立并实施质量责任追究与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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