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原文】
9.2.2 组织应:
a)依据有关过程的重要性、对组织产生影响的变化和以往的审核结果,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审核方案,审核方案包括频次、方法、职责、策划要求和报告;
b)规定每次审核的审核准则和范围;
c)选择审核员并实施审核,以确保审核过程客观公正;
d)确保将审核结果报告给相关管理者;
e)及时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f)保留成文信息,作为实施审核方案以及审核结果的证据。
组织应确保内部审核员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相关指南参见GB/T 19011。
【理解要点】
(1)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审核方案。
① 组织在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审核方案时,应关注过程的重要性、对组织产生影响的变化、以往的审核结果等方面。
② 审核方案应包括审核的频次、方法、职责、策划要求和报告。
(2)组织应规定每次审核的准则和范围。
(3)在审核员的选择上,要考虑以下两方面:一是审核员应具备本标准7.2条规定的能力要求,包括与具体审核任务相适应的能力;二是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审核结果应当及时向组织的相关管理者报告,以作为相关管理者作出改进决策的依据。
(5)针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不符合项、观察项或其他问题),组织应及时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6)审核要保留作为实施审核方案以及审核结果的证据的成文信息。
【实施要点】
(1)策划、制定审核方案,内容应包括审核频次、方法、职责、策划要求和报告。
(2)确定审核准则和范围。
(3)依据确保审核客观公正的原则,选择审核员并实施审核。
(4)形成审核结论,并向相关管理者将报告。
(5)对审核发现的问题,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并验证。
(6)保留实施审核方案以及审核结果成文信息。
(7)内部审核员应具有相应的能力,如培训、考试、实施审核和继续教育等。
【主要审核证据】
(1)审核方案。
(2)审核实施和审核结果的证据。
(3)对不符合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及验证结果的证据。
(4)内部审核员能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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